根据生态环境部审核结果,2024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190404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132244吨,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246663吨,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29160吨,均完成国家下达2024年度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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