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
全省废气中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6.5万吨、81.7万吨、21.7万吨、51.8万吨,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10.2万亿立方米,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2.5万吨、24.4万吨、10.3万吨、21.7万吨。
全省废水中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56.3万吨、4.6万吨、16.4万吨、1.5万吨,其中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13.4亿吨,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4.2万吨、0.14万吨、1.1万吨、0.0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