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
全省废气中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4.6万吨、77.0万吨、19.1万吨、50.6万吨,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9.8万亿立方米,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0.8万吨、22.4万吨、8.5万吨、20.7万吨。
全省废水中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42.1万吨、4.5万吨、15.9万吨、1.4万吨,其中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13.1亿吨,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3.7万吨、0.11万吨、1.1万吨、0.0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