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
全省废气中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3.5万吨、119.2万吨、20.5万吨、63.1万吨,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10.0万亿立方米,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10.0万吨、21.9万吨、8.2万吨、21.6万吨。
全省废水中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74.6万吨、6.9万吨、17.8万吨、1.8万吨,其中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13.4亿吨,4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3.2万吨、0.09万吨、0.9万吨、0.0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