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2004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山东生态省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一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
9月16日至18日,“山东生态省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一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简称“绿博会”)在青岛举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韩国环境部副部长朴仙淑、省政府副省长赵克志等出席了开幕式和高层论坛,并发表演讲。来自中国、韩国、美国、德国、法国等11个国家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802个单位参加了博览会,标准展位达990个,创下国内同类展会规模之最。本届绿博会达成合作协议或意向1136项,协议额度17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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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
省辖淮河流域31条河流50个断面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断面占4.0%,Ⅳ类占28.0%,Ⅴ类占30.0%,劣Ⅴ类占38.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22.0%%。污染较重的断面为城郭河的群乐桥和幸福坝、光府河的黄庄。
与上年相比,符合或优于Ⅳ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14.4个百分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好转。
海河流域
省辖海河流域7条河流23个断面中,仅有徒骇河莘县桥断面水质符合Ⅴ类标准,其余22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零;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耗氧物质、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污染最重的断面为金堤河的张秋、卫运河的油坊桥和第三店。
与上年相比,主要污染物CODcr浓度下降48%,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干流7个断面中,除小清河源头睦里庄断面符合Ⅳ类水质外,其余6个断面均劣于Ⅴ类;孝妇河、猪龙河4个断面中,除孝妇河神头断面符合Ⅰ类水质外,其余3个断面均劣于Ⅴ类。上述11个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耗氧物质和氨氮。污染最重的断面为猪龙河入小清河处。
与上年相比,总体上水质无明显变化。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治污工作
省政府成立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领导小组,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调水沿线27个控制单元治污方案水质目标、排污总量、实施顺序、时限和工艺等方面进行技术预审、项目抽查和审查;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报请批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请示》。开展了南四湖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研究并编制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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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
南四湖、东平湖、大明湖3个湖泊11个测点中,除南四湖二级坝、南阳2个测点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外,其它9个测点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零。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和氮磷营养物质。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好转。根据湖泊水库营养化程度评价结果,南四湖属轻度富营养,东平湖、大明湖属中度富营养。
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7个设区城市监测的43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17处地表水水源地无超标项目检出,水质较好;26处地下水水源地监测指标年均值出现超标的测点有3个,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超标测点为菏泽的华瑞东22号井、刘寨自来水厂和自来水西厂,主要是由于当地地质理化性质造成的。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6.4亿吨,比上年增长7.3%。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13.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1.3%;工业废水排放量12.9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8.7%。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77.9万吨,比上年下降6.1%。其中: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2.9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5.1%;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9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4.9%。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最大,为16.3万吨,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0.3%。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总量8.1万吨,比上年增长3.8%。其中:生活氨氮排放量5.3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71.6%;工业氨氮排放量2.8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28.4%。工业氨氮排放量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最大,为1.1万吨,占工业氨氮排放量的40.8%。
主要措施与行动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意见》,省政府批准实施了《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国家审计署对省辖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进行了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这次审计,推动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省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关闭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5万吨以下草制浆造纸企业和15家5000吨及以下酒精生产企业。
水质监测 全省共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1个;定期发布全省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月报、重点流域排污总量控制监测公报。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和“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8.23万人次,检查企业4.86万次,环境行政处罚案1363件。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700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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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74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24.3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量8.98亿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7.1%,比上年增加3.6个百分点。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已有14个设区城市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0.8 元/吨以上。
山东数字环保工程
全面启动了山东数字环保工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信息系统的招标工作,组织了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开展了项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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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环境
基本状况
2004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符合一类海水测点占39.8%,二类海水测点占44.9%,三、四类海水测点均占3.1%,劣四类海水测点占9.1%。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1.3%,比上年下降6.0个百分点。其中,一类功能区达标率为64.3%,二类功能区达标率为 80.6%,三、四类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
两大海区中,黄海近岸海域水质好于渤海,一、二类海水测点达标率为93.0%,比渤海高出31.4个百分点。7个沿海城市海区中,以日照海区水质最好,青岛海区水质局部有污染,滨州海区水质污染较重。全省近岸海域主要超标污染物是无机氮和石油类。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4城市及蓬莱、长岛、莱州、龙口、牟平、荣成和海阳等7个县(市、区)17个海水浴场水质总体上以优良为主,海水最适宜游泳率和适宜游泳率分别为62.0%和27.2%,较适宜游泳率为9.4%,不适宜游泳率为1.4%。
环保模范城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胶南、莱西2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潍坊、日照及蓬莱3市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核查。
全省48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前6名的设区市为威海、日照、青岛、东营、潍坊、聊城,前6名的县级市为胶南、即墨、青州、平度、蓬莱、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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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与行动
继续实施国家《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和《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完成了《山东省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工作现状调查报告》。参加了中华环保世纪行海洋环保执法检查和全国海洋执法检查。
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2004年,17个设区城市中,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和聊城9城市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莱芜超过三级标准,其余城市符合三级标准;全省酸雨检出率与上年持平,无酸雨城市。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与上年相比,符合二级标准的城市持平,符合三级标准的城市减少1个。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1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范围在56.8%~100%之间。其中,日照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100%;威海、烟台、泰安、东营、聊城、潍坊、济宁、青岛8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90%以上;其余8个城市中,济南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56.8%,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80%以上。
全省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比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
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
城市降水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采集降水样品1229个,检出酸雨样品14个,酸雨样品检出率为1.7%。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青岛、烟台、菏泽,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12.0%、3.9%、2.1%。17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63~7.65之间,全省无酸雨城市。
与上年相比,全省酸雨样品检出率基本持平。菏泽首次有酸雨样品检出。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2.1万吨,比上年下降0.8%。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54.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4.8%;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7.7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5.2%。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89.5万吨,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1.0%。
烟尘排放总量57.6万吨,比上年下降7.5%。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5.8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9.6%;生活烟尘排放量11.8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0.4%。在工业烟尘排放量中,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20.5万吨,占工业烟尘排放量的48.0%。
工业粉尘排放量39.8万吨,比上年下降47.7%。水泥行业排放量最大,为31.7万吨,占工业粉尘排放量的79.6%。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了与韩国环境部、日本山口县、德国巴伐利亚州、瑞士以及世界银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环保合作;与德国巴伐利亚州环境部签订环保合作协议;鲁—韩环保事务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双方环保合作进入新阶段。接待来访22批80人次,出访28批48人次。组织环保国际研讨培训班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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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印发了《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明确了2005年、2007年、2010年全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脱硫计划;省环保局下发了《山东省两控区“十五”计划未开工项目通报》。开展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清理整顿,加大了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力度。全省9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列入国家“两控区”范围的2个设区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审核验收。
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3月1日起,在“山东卫视”发布全省17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14453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为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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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基本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
2004年,17个设区城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7.5~55.0分贝之间,全省平均为53.0分贝。其中东营、聊城最高,莱芜最低; 17个城市低
于60.0分贝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94.1%。
12个监测城市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2.0~47.2分贝之间,全省平均为44.3分贝。其中泰安最高,威海最低。12个城市低于50.0分贝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91.5%。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4.6~72.5分贝之间,全省平均值为67.7分贝,其中菏泽最高,平均等效声级值超过标准2.5分贝。 17个城市的超标路段总长度292千米,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24.4%,其中枣庄、日照、莱芜、聊城、德州5个城市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
环境监察
全省共进行环境监察16.5万次,其中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1.7万次、建设项目1.3万次、限期治理项目0.5万次、已发排污许可证单位0.3万次、排污申报单位2.7万次。在突出做好全省电力行业、淮河流域排污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普遍开展了全省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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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噪声
17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超标的城市为烟台和济南;夜间超标城市为济南、枣庄、泰安、烟台、滨州、济宁和潍坊。
全省功能区噪声总的超标情况为:昼间以特殊住宅区最重,其次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居民文教区、混杂区和工业集中区均无超标现象。夜间以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污染最重,其次为特殊住宅区,混杂区污染最轻。昼、夜间噪声污染最轻的功能区是混杂区。夜间污染程度重于昼间。
与上年相比,城市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继续加强噪声达标区建设,累计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303个,面积1998.3平方公里。
认真组织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加强了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力度。
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全省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292件、提案367件,已办理的建议292件、提案367件,办结率均为100%。
全省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共收到人民来信(电)34950封(次),已处理来信(电)34776封(次),处理率99.5%。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34193件,发明建议类164件,行业作风类9件,其它类932件。接待人民来访2669批5364人次,已处理来访批次2481批,处理率93.0%。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636批,发明建议类6批,行业作风类17批,其它类6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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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2004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922.1万吨,比上年增加1136.0万吨,增长16.7 %,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2111.0万吨,占27.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8.7%,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
据调查,全省共有3365家企事业单位填写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共有3331家,产生危险废物451.9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86个,年处理量1069.5万吨,处理率86.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都制定了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和监测预案,省环保局成立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辐射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应急分队,并对16起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时做出了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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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
济南、青岛地区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发现有异常升高现象,仍与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基本一致,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基本处于可控状态,未造成环境污染。
济南、青岛市的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的环境电磁辐射(频率范围为0.1MHz-3GHz)水平处于良好状态。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所有监测点位的综合电场强度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88)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主要措施与行动
在“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中,全省申报单位共1194家,放射单位1066家,新申报单位270家。放射源总数5266枚,其中废弃闲置放射源951枚,安全收贮废源351枚。全省放射源监管信息系统(RAIS)正式启动。
生态环境
森林
2004年,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39.8万公顷,森林面积29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3.0%。 活立木蓄积量820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4185万立方米。全省人工林面积293.3万公顷,人工林蓄积量4185万立方米。
环境标准
省环保局组织制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专家审查。在济南市市中区、聊城市高唐县开展环境标准管理规范化试点。承担了国家《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任务。
自然生态保护
2004年, 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7处,面积103.3万公顷。新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1个,共建成4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17.7万公顷。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命名,全省共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个镇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镇,36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湿地
《山东省湿地资源调查报告》显示,全省湿地总面积17122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7.6%。湿地资源分为近海及海岸带、湖泊、河流、沼泽湿地4大类17种亚类,基本特征是自然湿地迅速减少、人工湿地面积大幅增加。以黄河为代表的河流湿地和以南四湖为代表的湖泊湿地,面积分别为2867平方公里、1435平方公里。
环保科技与产业
有16项科研课题通过鉴定,其中6项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有13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2个单位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优秀企业;2项工程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示范项目。环保产业各项综合经济指标居全国第三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ISO14000示范区”。在中国环境标准认证十周年的庆祝大会上,省环保局获中国环境标志推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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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耕地
2004年,全省耕地面积754万公顷,比上年减少5.31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82公顷,居全国第19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251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公顷。
全省沼泽面积600公顷,比上年增加173公顷;湖泊面积12.9万公顷,比上年减少200公顷;滩涂面积25.4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7万公顷。
截至2004年底,因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土地面积50476公顷,其中露天开采破坏20707公顷,地下开采破坏29769公顷。累计恢复治理面积27260公顷,治理率为54.0%。
地下水资源
2004年,全省区域地下水资源天然补给量193.5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59.8亿立方米(矿化度小于2克/升)。年内实际开采117.9亿立方米,较上年少采1.15亿立方米,实际利用116.5亿立方米,开采程度73.8%。
主要措施与行动
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山东省物种种质资源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制完成了《山东省生态功能区划》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批准设立了莱芜房干村生态教育基地。积极组织自然保护区晋级申报和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评审工作,组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和环境优美乡镇评审、推荐工作。开展了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现状调查。
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
全省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加工厂达到67个,省环保局推荐5个“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编制了《全国有机食品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及区域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制作了“有机食品在山东”农村远程教育讲座电视片。组成了“山东省环境保护代表团”考察了南美有机食品市场,促成了我省第一笔有机大蒜出口巴西的贸易。
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90家,产品392个,无公害生产企业单位395家,产品683个,原料种植(养殖)监测控制面积达到10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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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全省48个设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124.5亿元,比上年增长23.7%。设市城市人口密度952人/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395.6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00.2平方公里;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42.8升,比上年增加3.0升;城市用水普及率98.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城市用气普及率96.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城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16546.2万平方米,热化率34.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环境宣传教育
省环保局与省文明办联合表彰首批50家省级“绿色社区”,与济南市政府在泉城广场联合组织 “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各市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和环保局长参加的“生态省建设研讨班”。青岛等11个市被评为2003年度齐鲁环保世纪行优秀组织单位。摄制了全省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农村环境保护讲座5集、电视专题片2集;编辑出版了《双赢之路——山东环保优秀企业风采》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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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候特点
2004年,全省平均气温13.9℃,较常年偏高0.9℃,比上年偏高0.7℃。全省平均降水量764.7mm,较常年偏多18%,比上年偏少156.8 mm。总的气候特点是冬季异常偏暖,雨雪多;春季前期回暖迅速,后期雨水丰沛;夏季凉爽多阴雨,暴雨频繁;秋季气温偏高,降水不均。主要气象灾害为暴雨洪涝、大风、冰雹、大雾和大雪冰冻。
自然灾害
2004年,全省未出现沙尘暴天气灾害和旱灾;未出现大的洪水过程,仅局部地区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
全省森林火警火灾发生次数45次,火灾受害面积42.5公顷,损失幼树5.02万株;病虫害发生面积46.09万公顷。
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67起,其中采空塌陷11起、岩溶塌陷14起、第四系地面塌陷1起、滑坡17起、崩塌15起、泥石流1起、地裂缝8起,直接经济损失298.7万元,无人员伤亡。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88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5万元。其中特大事故1次,重大事故1次,较大事故9次,一般事故77次。近岸海域共发生赤潮10次,累计赤潮面积3230平方公里。赤潮主要种类为夜光藻、棕囊藻和红色裸甲藻。
2004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持单位
省环保局
参编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统计局
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