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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06-06-03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200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凯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5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坚持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加快生态省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水环境

基本状况
    2005年,全省省控50条河流116个断面中,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断面17个,占监测断面的14.7%;     全省河流断面水质类别图
符合Ⅳ类水质断面31个,占26.7%;符合Ⅴ类水质断面15个,占12.9%;劣于Ⅴ类水质断面53个,占45.7%(其中COD小于100毫克/升的断面31个,占劣于V类水质断面的58.5%)。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5.3%。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氨氮和石油类。
    与2004年相比,优于Ⅲ类水质断面上升了4.3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下降了1.7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比率上升了11.2个百分点。

生态省建设

省政府组织对2003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17市政府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现场随机问卷调查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在90%以上,生态省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全省通报表彰了青岛 、烟台、东营、威海、日照、潍坊、济南、德州8个生态市建设先进市。

20059月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在青岛成功举办了“2005中国·山东生态省建设论坛”,向全国发布了《发展循环经济宣言》。

2005年底,17市编制的《生态市建设规划》都经地方人大或政府批准并实施,140个县(市、区)中已有60个县(市、区)编制完成了生态县建设规划。
















主要水系

黄河流域

    黄河干流山东段3个断面,入境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标准,但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Ⅲ类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境内2个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干流总体水质比上年略有好转。
    省辖黄河流域主要支流大汶河5个断面,东周水库、寨子桥2个断面符合II类标准,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余3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均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支流总体水质比上年略有好转。

淮河流域

    省辖淮河流域31条河流50个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个,占6.0%;符合Ⅳ类的22个,占44.0%;符合Ⅴ类的10个,占20.0%;劣Ⅴ类的15个,占30.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8.0%。污染较重的断面为老运河的西石佛、洸府河的黄庄和薛城小沙河的彭口闸,上述3个断面的污染分别来自济宁、泰安和枣庄。
    与2004年相比,符合或优于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8个百分点。流域水质总体好转。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治污工作

调水沿线各市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总局、建设部、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等有关部委组织的审查。实施“治用保(污染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并举的小流域污染控制思路,以典型引路,组织建设了新薛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工程,总结推广了薛城沙河中水截蓄导示范工程。环保、公安、水利、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调水沿线各市的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编制实施安全事故背景下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调度,印发《南水北调治污动态》,及时通报各市治污工作进展。对2005年度南水北调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海河流域

    省辖海河流域7条河流22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零;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耗氧物质、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污染较重的断面为马颊河的张习桥、卫运河的油坊桥、马颊河的董姑桥。造成上述3个断面的污染省内主要来自聊城。
流域水质总体与上年基本持平。

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干流7个断面,小清河源头睦里庄断面符合Ⅳ类水质,其余6个断面均劣于Ⅴ类;主要支流孝妇河、猪龙河的4个断面中,除孝妇河神头断面符合Ⅰ类水质外,其余3个断面均劣于Ⅴ类。上述11个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耗氧物质和氨氮。污染较重的断面为猪龙河入小清河处,污染主要来自淄博。与2000年相比,河流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下降了46.5%,氨氮下降了12.1%。

小清河污染治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在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中,把小清河作为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2005年,省政府先后5次召开小清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韩寓群省长到会并讲话。会议提出了小清河治污“重点在支流、关键在城市,突出抓好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率先突破‘三河一线’(织女河、猪龙河、张僧河、齐鲁石化排海管线)”的治污思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行政辖区内污水零排放为总目标,督促流域内18家重点排污企业率先制定并坚决实施污水减排、限排和禁排规划,明确治污目标和具体措施,近期实现污染物减排,逐步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湖泊

    南四湖、东平湖、大明湖3个湖泊11个测点,南四湖前白口、二级坝、南阳3个测点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其它8个测点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有机耗氧物质和氮磷营养物质。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好转。根据湖泊水库营养化程度评价结果,大明湖、南四湖属轻度富营养,东平湖属中度富营养。

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7个设区城市监测的43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17处地表水水源地年均值无超标项目,水质较好;26处地下水水源地监测指标年均值出现超标的测点有3处,超标测点为菏泽的华瑞东22号井、刘寨自来水厂和自来水西厂,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是由于当地地质结构原因造成的。
    全省17个设区城市43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直保持较好状态,无明显变化。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8.0亿吨,比上年增长6.1%。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14.1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0.4%;工业废水排放量13.9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9.6%。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77.0万吨,比上年下降1.2%。其中: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1.4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53.7%;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7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6.3%。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最大,为17.1万吨,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7.9%。

17设区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总量8.4万吨,比上年增长3.7%。其中:生活氨氮排放量5.2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62.3%;工业氨氮排放量3.2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7.7%。工业氨氮排放量中,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排放量最大,为1.1万吨,占工业氨氮排放量的34.4%。

环境保护执法

20051125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从200631日起施行。

省政府组织进行了4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122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闭、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各市、县(市、区)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40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企业法人12人,直接责任人16人。

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队伍共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16.9万次,其中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0.9万次,检查建设项目1.6万次,检查限期治理项目0.8万次,检查发放排污许可证单位0.6万次,检查排污申报单位3万次

 

 

 

 

 

 


主要措施与行动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省政府召开了“两湖一河”(南四湖、东平湖和小清河) 碧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作出了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决定,组织实施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恢复和保护三大类工程。成立了“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与流域内12市政府签订了省市长治污目标责任书。
    2005年关停淘汰了“两湖”流域28家、小清河流域41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酒精、淀粉生产企业。

山东数字环保工程

山东省环境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基本建成,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软件平台已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应急车辆的定位跟踪、语音群呼、视频影像和数据实时传输、信息查询、污染影响模拟、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等指挥调度和现场监控功能。

截至2005年底,建成了省环保局局域网、政务网、卫星网、数据传输专网;在全省建设环境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自动监测数据CDMA无线传输网络,实现了省环境监控中心对重点河流断面和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监控。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5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2.37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量11.2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52.2%,比去年提高5.05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环境

基本状况

    2005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符合一类海水测点占22.4%,二 类海水测点占53.1%,三类海水测点占9.2%,四类海水测点占2.0%,劣四类海水测点占13.3%。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0.3%。
    两大海区中,黄海近岸海域水质好于渤海,一、二类海水测点达标率为90.3%,比渤海高出55.7个百分点。7个沿海城市海区中,日照海区水质最好,东营、滨州海区水质污染较重。全省近岸海域主要超标污染物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等4个设区城市及蓬莱、长岛、莱州、龙口、牟平、荣成、海阳等7个县(市、区)的17个海水浴场水质总体上以优良为主。海水最适宜游泳率和适宜游泳率分别为60%和34.5%,较适宜游泳率为5.5%,不适宜游泳率为零,影响海水浴场水质的主要因子是粪大肠菌群。

主要措施与行动 

    继续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完成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五”期间实施情况评估,编制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十一五”规划。到2005年底,共完成项目93个,投资43.35亿元。

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17个设区城市中,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15个城市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济南、菏泽符合三级标准;全省酸雨检出率与上年持平,无酸雨城市。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负荷的43%;其次为二氧化硫,占39%。与上年相比,符合二级标准的城市增加了6个,符合三级标准的城市减少了5个,全省无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好转。
    全省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93.9%,比上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1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范围在71.8%~100%之间。其中,日照、威海、东营3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100%;烟台、泰安、潍坊、青岛、聊城、济宁、临沂、莱芜、滨州、德州、枣庄11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90%以上;菏泽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85.8%,淄博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84.1%,济南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71.8%。

17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

环保模范城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2005年,日照市、潍坊市及胶南市、蓬莱市、莱西市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即墨市、平度市已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专家组验收。截至2005年底,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东营以及胶州、胶南、莱西、莱州、招远、蓬莱、荣成、文登、乳山15个城市已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全省48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位于前列的设区市为日照、威海、东营、青岛,县级市为胶南、蓬莱、胶州;其他城市中位于前列的的设区市为临沂、泰安、聊城、济南,县级市为即墨、平度、青州、寿光、章丘、龙口。


 

 

 

 



城市降水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采集降水样品1109个,检出酸雨样品17个,酸雨样品检出率为1.5%。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青岛、济南、烟台,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19.7%、4.3%、2.1%。17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66~7.02之间。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00.3万吨,比上年上升了10.0%。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1.5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5.7%;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8.7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4.3%。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占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1.5%。
 
17设区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烟尘排放总量61.9万吨,比上年上升7.5%。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8.5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8.4%;生活烟尘排放量13.4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1.6%。在工业烟尘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占工业烟尘排放量的46.8%。
 
17设区城市工业烟尘排放情况
 
    工业粉尘排放量37.3万吨,比上年下降6.3%。水泥行业排放量最大,为31.7万吨,占工业粉尘排放量的71.3%,比2004年下降了8.3个百分点。


17设区城市工业粉尘排放情况

环境信息发布

在《大众日报》等媒体发布山东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状况公报,在“山东环境”网站等媒体发布部分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周报、山东省环境质量通报、山东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水质监测公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提供了信息平台。

继续在“山东卫视”每日发布全省17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根据《山东省发布环境风险警示办法》,对环境质量持续超标的城市发布环境风险警示。

 

 

 

 




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2005年关停了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火电机组77台。实施了《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2010)》。加大了现有立窑水泥生产线的限期淘汰和旋窑生产线的限期治理力度,确保了水泥企业的达标排放和工业粉尘总量的减排。

声环境

基本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
    2005年,17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73.7%,质量等级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26.3%。全省的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
区域环境噪声夜间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97.7%,质量等级属于“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测点占2.3%。全省的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设区城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属于“好”或“较好”,其中12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70.6 %;5个城市属于“较好”,占29.4%。全省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
全省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平均为67.8分贝,质量等级属于“好”。17设区城市中,莱芜、日照、滨州、淄博、东营、聊城、菏泽、潍坊、德州、济宁、枣庄和威海12个城市等效声级值≤68.0分贝,质量等级属于“好”;临沂、青岛、泰安、烟台和济南5城市等效声级值68.1~69.4分贝之间,质量等级属于“较好”。
    与上年相比,城市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各类固定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城市安静居住小区建设活动,规范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静、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围绕中、高考开展环境噪声执法检查,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确保考生良好的学习、应考环境。

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2005,省、市、县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297件,提案382件,已办理的建议297件、提案382件,办结率均为100%

全省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27989件,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7859,发明建议类17,行业作风类17,其它类369件。已处理21227件,处理率75.8%。

全省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3023437人次,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287批,行业作风类5批,其它类10批。已处理1968批,处理率85.5%。

 

 

 

 




固体废物

    2005年,全省重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821.1万吨,比上年增加899万吨,增长11.3%,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2484.8万吨,占28.2%。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1%,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44个,年处理量609.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58.3%;粪便无害化处理量为194万吨,处理率为99.7%。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13个设区城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初步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运营体系。2005年全省纳入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共937家,年集中处置量约7200吨。全省17个设区城市均出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
    省环保局制定下发并实施了《山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对全省125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排查,查出并消除安全隐患259处。

循环经济

2005年,国家将山东作为循环经济试点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实施以节能、节水、节地、节约矿产资源和原材料为重点的资源节约战略。

截至2005年底,建成国家环境友好企业5家,省级环境友好企业90家。国家将山东 “点、线、面”循环经济综合试点体系作为全国四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之一进行推广。论证了一批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循环经济规划。组织对重点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和环保执法查处的企业共132家依法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6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估,并颁发了合格证。

 

 

 

 

 



辐射环境

    济南、青岛两市对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监测中,未发现有异常升高现象,仍与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基本一致,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基本处于可控状态,未造成环境污染。
    济南、青岛两市的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的环境电磁辐射(频率范围为0.1MHz-3GHz)水平处于良好状态。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所有监测点位的综合电场强度小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88)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2005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4790个,其中省级324个,市级3085个,县级11381个。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加强对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共审查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1份,审批换购放射源735枚;完成155家用源单位的562枚闲置废弃放射源的安全收贮工作;开展了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全省电磁环境污染源(广播电视发射系统,通信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工科医电磁设备,110千伏以上变电站,110千伏以上输变电线路,交通系统有无轨电车线路等)17555个。

环保科技与产业

2005年共完成科学研究课题15项。9项成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12项成果获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科技奖。环境科研能力与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进行了国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认可试点,举办16期培训班,共培训1600余人。全省共有61个单位获得国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认可证书。

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在济南、青岛、淄博、威海、泰安、莱芜、临沂7个城市开展了I/M(检测/维修)制度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全省环保相关产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4年,我省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有1228家,比2000年增加14%。规模以上的单位中,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达到579亿元,全年环保及相关产业收入总额347亿元,占全省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24%,全年环保及相关产业应缴税费总额21亿元,环保产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高。

 

 

 

 

 

 

 




生态环境

森林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39.8万公顷,森林面积29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4%。活立木蓄积量880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4045.8万立方米。全省人工林面积293.3万公顷,人工林蓄积量4045.8万立方米。
自然生态保护
    全省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4个,总面积108.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9%;比2000年个数增加28处,面积增加52.8万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提高了3.4个百分点。共建成各级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15处,面积68.1万公顷。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1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6个、市级文明生态村105个。建成国家级绿色社区8个、省级绿色社区139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5所、省级绿色学校312所。在全国最早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全省8个试点地区首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整体考核验收。开展了生态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印发了《山东省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实施方案》,新增“省级安静居住小区”4个。
土地与耕地
    2005年,全省耕地面积751.9万公顷,比上年减少2.12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81公顷,居全国第18位。
全省沼泽面积700公顷,比上年增加100公顷;湖泊面积12.9万公顷,比上年减少66.7公顷;滩涂面积2.5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5万公顷。
    截至2005年底,因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土地面积54902公顷,其中露天开采破坏22744公顷,地下开采破坏32158公顷。累计恢复治理面积30018公顷,治理率为54.7%。
    2005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467.6万吨,平均737.7公斤/公顷;农药使用量15.6万吨,平均24.6公斤/公顷。

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2005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分别达到531家、244家和26家,认证产品数量分别达到840个、526个和88个,基地面积分别达到50万公顷、36.7万公顷和0.7万公顷。

 

 

 

地下水资源

    2005年,全省区域地下水资源天然补给量193.5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59.8亿立方米。

环境宣传教育

继续组织齐鲁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对济南等南水北调沿线的8个市进行了以“生态省建设、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的新闻采访;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并播出了《从循环经济看山东环保》电视片;制作了专题片《淮河作证--淮河山东段水污染防治纪实》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山东》;出版了《山东生态省建设党政干部知识读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山东》、《生态环境安全战略研究山东省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等书;编制了《有机食品在山东》等8个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课件;中华环保基金会在济南泉城广场举办了千人参加的“建设生态山东,共享碧水蓝天”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48个设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156.6亿元,比上年增长25.81%。
    全省设市城市人口密度为921人/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675.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60.1平方公里;城市供水总量为27.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亿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40.22升,比上年减少2.6升,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2%,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用气普及率97.1%,比上年提高0.59个百分点;城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19890.4万平方米,热化率达到36.4%,比上年增加1.85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0%,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

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候特点
 
    2005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为13.3℃,较常年偏高0.3℃,比上年偏低0.6℃。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光照偏少,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为775.5毫米,较常年偏多127.4毫米,比上年偏多10.8毫米,是2003年以来的连续第三个多雨年,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年内全省局部地区异常天气较往年偏多,但全省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发生较少。

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

2005年,省环保局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实施《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有力推进了全省污染防治工作。

 

 


自然灾害
 
    2005年3~4月份,全省出现了3次沙尘天气过程,个别地区(夏津)出现了强沙尘暴。与往年相比,本年的沙尘天气发生少,其影响也偏轻,主要出现在德州、聊城、济南。
    全省干旱发生的范围、程度都较往年偏小偏轻,主要发生在春季到初夏。4月28日,我省有50万公顷农田受旱。6月24日,全省受旱面积达到了155.7万公顷。受旱区域主要集中在菏泽、德州、临沂、泰安、滨州、济南、聊城等地。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44次(水污染事故11次,大气污染事故33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9万元。其中重大事故1次,较大事故2次,一般事故41次。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55.12万公顷,防治面积46.3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为90次,火灾受害面积242.7公顷,损失林木成材蓄积量884.8立方米,损失幼树22.45万株。
    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3起,其中采空塌陷2起、岩溶塌陷19起、第四系地面塌陷1起、滑坡8起、崩塌1起、地裂缝1起、特殊岩土灾害1起,直接经济损失131.4万元,无人员伤亡。
    全省农业环境污染次数157次,污染农田面积6488.3公顷,造成农产品损失量80647.7吨,直接经济损失741.7万元。
    全省海域发生赤潮10次,赤潮主要种类为夜光藻和红色裸甲藻。主要发生区域在烟台十里湾海岸和近海套子湾,黄河口附近和莱州湾以及滨州近岸。

国际合作与交流

成立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韩国环境部环保合作事务委员会。召开了事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签署了事务委员会章程和备忘录。双方在环保产业共同研发、配套资金筹措、鲁韩企业间交流与合作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与签署了《关于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书》,成立了山东省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

加强了与2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欧盟和东北亚地区联盟等6个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举办了日本循环经济技术研讨会,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赴山口县进行专项课题研究。与欧盟签署了《 “水资源管理的能力建设和政策强化”实施合作协议》。接待美国、韩国、日本、德国等国来访团组1690人次,派出出访团组18126人次。省环保局被授予“山东省引智工作先进集体”。

 

 

 

 

 

 



主编单位

省环保局

参编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统计局
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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