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2006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富春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200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各项环保决策部署,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扎实推进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水环境
基本状况
2006年,全省省控66条河流142个监测断面中, 水质符合I类标准的断面1个、占0.7%,Ⅱ类的7个、占4.9%,Ⅲ类的14个、占9.9%,Ⅳ类的27个、占19%,Ⅴ类的16个、占11.3%,劣于Ⅴ类的77个、占54.2%,省控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3.8 %。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其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超Ⅴ类标准断面占41.5%,氨氮浓度超Ⅴ类标准断面占35.9%。
与2005年相比,在全省经济增长14.7%、降水量减少三成的情况下, 101个可比河流断面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的断面56个,氨氮浓度下降的断面47个。全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了13.1%,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了4.2%。水质污染总体程度有所减轻。
主要水系
南水北调沿线
南水北调沿线共有国控监测点位24个,其中河流断面23个,湖泊点位1个。在21个有监测数据河流断面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的1个,符合Ⅳ类标准的2个,Ⅴ类标准的7个,劣于Ⅴ类标准的11个;湖泊的1个测点水质劣于Ⅴ类标准。沿线河流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5%,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与2005年相比,在18个可比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的5个,氨氮浓度下降的8个。南水北调沿线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
淮河流域
省辖淮河流域省控29条河流54个断面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断面5个、占9.3%,全部在沂沭河流域;符合Ⅳ类标准的19个、占35.2%,Ⅴ类标准的8个、占14.8%,劣于Ⅴ类标准的22个、占40.7%,其中南四湖流域21个,沂沭河流域1个。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8.9%,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超Ⅴ类标准断面16个、占29.6%,氨氮浓度超Ⅴ类标准断面15个、占27.8%。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劣Ⅴ类标准的断面全部在南四湖流域。10个省界断面中,1个符合Ⅲ类标准,8个符合Ⅳ类标准,1个符合Ⅴ类标准,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与2005年相比,43个可比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持平。流域内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了5.3%,浓度年均值下降的断面24个;氨氮年均值上升9.8%,浓度年均值上升的断面28个。省辖淮河流域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干流9个断面,源头睦里庄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标准,其他8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
支流14个断面,孝妇河的神头断面水质符合Ⅰ类标准,其他13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属于重度污染。
流域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4.3%,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与2005年相比,全流域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降低了20.4%,最大值下降50.1%;氨氮浓度年均值降低了13.2%,最大值下降3.6%。小清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但除源头外,所有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仍十分严重。
海河流域
省辖海河流域27个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与2005年相比,在22个可比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的16个,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的11个。流域内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了22.7%,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了13.8%。海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略有改善,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零,污染仍十分严重。
半岛流域
半岛流域28个断面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断面13个、占46.4%,符合Ⅳ类标准的3个、占10.7%,Ⅴ类标准的7个、占25.0%,劣于Ⅴ类标准的5个、占17.9%,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5.0%。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劣于Ⅴ类标准断面4个,占14.3%;氨氮浓度年均值无劣于Ⅴ类标准断面。
与2005年相比,在20个可比断面中,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的断面10个,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的断面14个。流域内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了11.7%,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了23.3%。流域总体水质继续保持较好状态。
湖泊
全省4个湖泊12个测点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根据湖泊营养化程度评价结果,南四湖、大明湖属轻度富营养,东平湖属中度富营养,马踏湖属重度富营养。
与2005年相比,大明湖营养化程度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水质有所改善;其他湖泊营养化程度没有大的变化,营养状态级别相同。全省湖泊水质总体与上年持平。
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监测51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在31处地下水水源地的32个测点中,监测项目年均值超标的有4处4个测点,其中菏泽的第一、二、三水厂3个测点氟化物年均值超标,枣庄的丁庄水源地测点总硬度年均值超标。
在20处地表水水源地的33个测点中,监测项目年均值超标的有11处水源地19个测点, 11处水源地分别为济南市的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鹊山水库和玉清湖水库,青岛市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烟台市的门楼水库、高陵水库和牟平第一水厂,威海市的崮山水库,日照市的日照水库。超标项目均为总氮。
与2005年相比,全省17个设区城市51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30.2亿吨,比上年增长8.2%。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15.8亿吨、占52.3%,工业废水排放量14.4亿吨、占47.7%。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5.8万吨,比上年下降1.6%。其中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2.2万吨、占55.7%,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6万吨、占44.3%。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最大,为14.7万吨、占43.8%。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总量8.3万吨,比上年下降1.2%。其中生活氨氮排放量5.8万吨、占69.9%,工业氨氮排放量2.5万吨、占30.1%。工业氨氮排放量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最大,为0.7万吨、占28.0%。
主要措施与行动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7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代表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了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十一五”目标责任书,在全省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17市政府也签订了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削减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省政府先后召开南水北调及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治污工作会议,组织现场调研,研究部署重点流域治污工作;制定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分工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治污任务与责任。
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厅、建设厅、农业厅、南水北调建管局等6部门,对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8市治污目标责任书2006年度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组织编制了省辖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
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清理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污染企业;组织各市编制了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截止2006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3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55%以上。
近岸海域环境
基本状况
2006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占32.6%,二类海水测点占61.1%,
三类、四类海水测点分别占3.2%和1.0%,劣四类海水测点占2.1%。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活性磷酸盐。
与2005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好转。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5.6%,上升了10.9个百分点,一、二类海水测点达标率分别上升了10.1和0.9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与行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渤海碧海行动计划(2006—2010年)》、《山东省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现状工作报告》,开展了《渤海环境治理总体规划》有关调查、评估工作,为“十一五”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组织实施了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监测、莱州湾生态监控区、黄河口生态监控区、赤潮监测以及海水增养殖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和海洋倾倒区等项监测。
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17个设区城市中,日照、威海、烟台、东营、临沂、泰安、青岛、莱芜、枣庄、聊城、淄博、德州、滨州、潍坊、济宁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济南、菏泽符合三级标准。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负荷的43%,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占40%和17%。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1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范围在84.1%~100%之间。其中,日照、威海2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到100%;东营、烟台、临沂、聊城、泰安、潍坊、青岛、滨州、莱芜、枣庄、济宁、菏泽12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到90%以上;德州、淄博和济南3城市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与2005年相比,全省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基本持平,符合二级、三级标准的城市与2005年一致。全省无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
城市降水
17个设区城市采集降水样品814个,检出酸雨样品23个,酸雨检出率2.8%。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济南和青岛,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7.1%、27.5%。酸雨样品 pH最小值为4.01,8月份出现在济南市环境监测站测点。17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62~7.04之间,均大于5.60,全省无酸雨城市。
与2005年相比,全省酸雨样品检出率下降了0.5%,有酸雨检出城市减少了1个。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6.2万吨,比上年下降了2.1%。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68.7万吨、占86.0%,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7.5万吨、占14.0%。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102.6万吨、占60.8%。
烟尘排放总量58.4万吨,比上年下降5.7%。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41.8万吨、占71.6%,生活烟尘排放量16.6万吨、占28.4%。在工业烟尘排放量中,火力发电业排放量最大,为17.9万吨、占42.8%。
工业粉尘排放量32.3万吨,比上年下降13.4%。水泥行业排放量最大,为22.5万吨、占69.7%。
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5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代表国务院与省政府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削减“十一五”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先后召开了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会、全省燃煤电厂重点脱硫项目调度会,与17市政府签订了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关于推进燃煤电厂脱硫的意见》,省环保局和省发改委联合编制了《山东省“十一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电力和非电力行业进行了污染源调查,对单机容量6MW以上的燃煤电厂逐一进行了绩效核算,并将现役机组脱硫工程开工和完成时限列入了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开展了以水泥行业为重点的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共关停80条生产线、976万吨的立窑水泥,促进了水泥行业粉尘污染防治和节能降耗。
声环境
基本状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06年,17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784个测点,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70.0%,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30.0%。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
有13个设区城市2940个测点对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监测。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98.6%,属于“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测点占1.4%。全省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属于“好”或“较好”。其中潍坊等13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76.5 %;青岛等4个城市属于“较好”,占23.5%。
17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道路长度1490.744km,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道路长度占87.9%,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道路长度占12.1%。
城市功能区噪声
17设区城市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按点次达标统计,昼间达标率最高的为工业集中区,达标率98.1%;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66.7%。夜间达标率最高的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达标率87.7%;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67.7%。全省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工业集中区达标率高于其它各类功能区。
与上年相比,城市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各类固定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城市安静居住小区建设活动,规范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静、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围绕中、高考开展环境噪声执法检查,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确保考生良好的学习、应考环境。
固体废物
2006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010.7万吨,比上年增加1835.2万吨,增长20.0%。其中火力发电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764.6万吨、占25.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2.0%,比2005年上升1.9个百分点。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59.31万吨,再利用量694.07万吨,再利用率65.5%;全省医疗废物产生量3.25万吨,集中处置量2.6万吨,集中处置率8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35个,年无害化处理量65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66.36%,比去年提高8.11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与行动
组织了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共有1183个企业申报产生危险废物,涉及46个行业、38类危险废物。
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已开工建设;全省17个设区城市相继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日处理医疗废物总量118吨。
组织对全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了3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259家次,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或安全隐患259处,为1221家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了企业环境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辐射环境
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基本处于可控状态,未造成环境污染。济南、青岛两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陆地γ空气吸收剂量率未发现异常变化,仍处于当地放射性本底水平正常波动范围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了对全省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的安全监管,开展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检查及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大力查处未履行环保手续的电磁类建设项目,有80个输变站建设工程补办了相关环保手续。
生态环境
森林
全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5097.4万亩,森林面积3216.8万亩,森林覆盖率18.8%,活立木蓄积量7659.4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3795.79万立方米。2006年,全省完成成片造林201.7万亩,其中荒山造林71.7万亩,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
自然生态保护
2006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7处, 1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通过评审,8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获得命名,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验收,46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截止2006年底,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5处,生态功能保护区15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22个,文明生态村1200多个。联合省监察厅等7部门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编制了《山东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准备工作。
土地与耕地
2006年,全省耕地面积750.49万公顷,比上年减少1.41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81公顷,居全国第19位。
全省沼泽面积708.6公顷,比上年增加5.3公顷;湖泊面积13.2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26万公顷;滩涂面积24.58万公顷,比上年减少7.8万公顷。
截至2006年底,因开采矿产资源占用土地面积59863公顷,其中露天开采占用24703公顷,地下开采占用35160公顷。累计恢复治理面积32290公顷,治理率为54%。
2006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467.6万吨,平均737.7公斤/公顷;农药使用量15.6万吨,平均24.6公斤/公顷。
地下水资源
2006年,全省区域地下水资源天然补给量193.46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59.81亿立方米。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48个设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160.50亿元,比去年增长2.5%。
全省设市城市人口密度为1847人/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895.06平方公里,比去年增加219.53平方公里;城市供水总量为27.58亿立方米,与去年持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39.96升,比去年减少0.26升,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6.6%;燃气普及率92.89%;城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2293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38%,比去年增加1.65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5%,比去年增加0.48个百分点。
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候特点
2006年,全省平均气温为14.2℃,较常年偏高1.2℃,比上年偏高0.9℃,为1951年以来的同期最高值。全省年平均降水量为546.8毫米,较常年偏少15.6%,比上年偏少228.7毫米,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5~8月份。
自然灾害
2006年全省出现了1次强沙尘天气过程,鲁西北、鲁西南、鲁中、半岛北部地区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大风沙尘天气,其中鲁西北和鲁西南局部出现了沙尘暴。
全省干旱主要发生在秋季,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从9月中旬到11月中旬,山东省基本无有效降雨,平均降雨量仅8.1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90%,比去年同期偏少219.0毫米。旱情主要分布在鲁北、鲁中和胶东半岛。
全省有害生物发生面积760.56万亩,防治664.32万亩;发生森林火灾16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80.32公顷,损失林木成材蓄积82.8立方米。
全省农业环境污染次数98次,污染农田面积1729.9公顷,造成农产品损失量50887吨,直接经济损失984.4万元。
全省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6次,污染面积共约57800多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5亿元。内陆渔业污染事故31次,污染面积共700多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长岛县发生赤潮一次,赤潮面积2.37平方公里。
专 栏
1.全省第八次环保大会
8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省长韩寓群,常务副省长林廷生,副省长王仁元、王军民、才利民、张昭福、贾万志、李玉妹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全省“十五”环保工作,部署“十一五”环保任务,加快推进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实现“三个转变”,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2.省政府出台重要文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6月29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72号),明确了实现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战略位置,规定了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部署了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制定了环境保护的保障措施,完善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制。
8月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6]82号),确定:到2010年,基本完成生态省建设中期阶段目标任务,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0%左右的同时,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2%左右、削减16%以上。“十一五”期间,全省环保投入应占到同期GDP的3.0%,约为3600亿元;各级政府要将新增财力重点向环境保护倾斜,基本建设投资要继续向环境保护倾斜;计划投资1302.6亿元,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大气环境整治等十项重点环保工程。
3.主要污染物减排
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与17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对责任书落实情况实行季调度、半年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省环保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市均将总量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并通过政府文件形式落实到重点污染源。
2006年建成的脱硫装机容量为17817MW, 脱硫设施形成的减排能力37.08万吨。其中,国家和省重点电厂现役机组建成脱硫工程6377MW,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20.7万吨/年,当年削减二氧化硫5.15万吨。
列入国家《2005-2007年淮河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的155个项目,已建成122个,项目完成率78.7%;《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治污项目共188个,已建成102个,项目完成率为53.3%;列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324个项目,已建成171个,项目完成率为52.8%;全省规划建设的14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已建成103座,正在调试13座,在建32座,未开工1座。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96.2万吨,COD排放量75.8万吨,同比分别削减2.1%和1.6%。
4.南水北调沿线治污
修订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会同公安、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南水北调沿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提高预防和响应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沿线各市制定治污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建成了小沙河控制单元新薛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区5000亩, 示范工程和试点工程已退耕还湿面积1万1千亩。
5.小清河流域治污
制定发布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将小清河流域按重点和一般保护区域实施不同的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并分时段逐步加严。召开小清河流域水质监测工作座谈会,调整优化小清河流域跨界监测点位。
6.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与法律监督
2006年11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对“两湖一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以小清河流域为重点开展了齐鲁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7.环境保护执法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政府组织开展了3次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32家(次)超标排污企业、27座(次)超标排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严重的25个(次)河流断面和25个(次)重点入河排污口、需要加快建设的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需建设脱硫设施的7家燃煤电厂进行了通报和挂牌督办。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9405人次,检查企业52242家次,对188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16名。
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队伍共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17.2万次,其中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0.4万次,检查建设项目2.5万次,检查限期治理项目0.6万次,检查发放排污许可证单位0.3万次,检查排污申报单位3.4万次。
8.生态省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召开了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了第二阶段(发展和提高阶段2006--2010)重点工作和任务。
落实目标责任。围绕《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第二阶段目标指标及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了各部门“十一五”规划与《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第二阶段相关指标的衔接情况,制定了《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
推进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系统推进以“点、线、面”为特色的循环经济综合试点,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有8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县)、23个生态工业试点园区和113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对91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扎实有效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资源开发与调度,突出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海域生态修复与治理。全面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即墨和平度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临沂、寿光、章丘等6城市分别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和技术评估,我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数达17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东营市,日照市,青岛崂山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潍坊临朐县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命名;全省累计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3个,数量居全国第一。
9.环保科技、标准与产业
4项成果获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23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10项获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完成科技成果鉴定12项,其中6项达国际先进水平、4项达国内领先水平、2项达国内先进水平。
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了企业排污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激励与退出机制。
鼓励环保科技创新,公布了我省第一批环保产业自主创新技术项目23个;举办了“第二届山东生态省建设高层论坛暨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 15个国家和地区的854家企业参加,达成合作协议或意向1971项,协议额达218亿人民币。
新增国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19家。截止2006年底,共举办24期运营技术管理培训班,培训2300人。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3月1日,《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施行。
省政府对全省17市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场共检查160家企业和45个开发区,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项目122个。对2251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对181个违规项目进行了处理处罚,对62个项目补办了环评手续。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20045个,其中省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460个。国家环保总局将我省列为全国规划环评试点省。
11.环境信息发布
从第三季度起,开始发布《山东省环境状况季报》。
继续在“山东卫视”每日发布全省17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在《大众日报》等媒体发布山东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状况公报,在“山东环境”网站等媒体发布部分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周报、山东省环境质量通报、山东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水质监测公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提供了信息平台。
根据《山东省发布环境风险警示办法》,对环境质量持续超标的城市发布环境风险警示。对污染严重、水质长期未改善的朱龙河和环境敏感的西邳苍分洪道实施了“区域限排”。
12.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2006年,办理省、市、县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215件,政协提案379件,办结率均为100%。
全省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33990件,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34055件,处理率95.6%。
全省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089批3723人次,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083批,已处理1777批,处理率85.1%。
13.环境宣传教育
继续组织齐鲁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对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胶州湾、莱州湾、黄河口生态环境整治情况等进行了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主题的新闻采访;联合省电视台开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山东》新闻栏目,对17市生态省建设经验和成就进行系列展播;组织开展了《“泉林杯”山东省首届环保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制作了省政府环保专项行动电视录像片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个转变》电视专辑;与山东电视台海外频道联合开办了《齐鲁新环境》环保栏目;2006年共命名89家省级“绿色社区”,178所省级“绿色学校”。 积极利用《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山东环保情况,全省共发表稿件1445篇,出版《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版52期,扩大了山东环保在全国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山东环境》网站的宣传作用,全年共发布新闻稿件21090篇,新建5个新闻专题,全年访问量达到730136人次, 《山东环境》网站被省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评为“山东省优秀政务网站”。
14.山东数字环保工程
完成了省环保局环境数据中心和异地备份中心建设,初步搭建起了网络基础、技术支撑、业务应用、信息服务四个平台,建立了环境信息标准与规范化、信息安全与保障、系统支持与管理三大体系。
全省已有227套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与省环境数据中心联网,394套与市级环境数据中心联网。
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和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得到加强。对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其中涉及178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880种危险化学品、5100枚辐射源、1100余家39种危险废物、36名专家信息和应急案例、法规、标准等。
15.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2006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分别达到682家、336家和72家,认证产品数量分别达到1203个、766个和200个,基地面积分别达到800万亩、620万亩和30万亩。
16.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4 次,(水污染事故 8 次,大气污染事故 6 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31.7万元.其中重大事故2 次,一般事故12 次。
1月5日,黄河上游发生柴油泄露污染事故,省环境监测应急分队赶赴菏泽市东明县黄河入境断面,组织沿黄9市顺流监控进入我省的黄河水质情况,为省政府及时掌握污染动态,积极采取处置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17.国际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加强了与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以及欧盟、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环境合作与交流。在韩国召开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韩国环境部环保合作事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达成7项合作协议;省环保局成为山东-新加坡经贸理事会成员单位,开辟了与新加坡的环保合作领域,新加坡将环保合作列为2006年度与山东合作的优先领域;积极争取4.85亿美元外资支持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美国贸易发展署向省环保局赠款85万美元用于开展燃煤电厂脱硫技术和南四湖水环境质量保证项目的可行性调研;积极开展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活动,启动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筛选和培育工作,省政府发布实施了《关于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扎实开展了“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创建保护臭氧层友好省”活动。2006年共接待韩国、法国、美国、南非等23个国家430多人(次)来访,派出31批、155人(次)赴国外学习、培训、考察。
2006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编单位
省环保局
参编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统计局
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