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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08-06-06         来源:     作者:总量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告”规定,现发布200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告。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刘富春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200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各项环保决策部署,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扎实推进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治污减排取得较大成效,生态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水环境
    基本状况
    2007年,全省省控65条河流141个监测断面中, 水质符合Ⅰ类标准的断面1个,占0.71%;Ⅱ类的7个,占4.96%;Ⅲ类的16个,占11.35%;Ⅳ类的24个,占17.02%;Ⅴ类的25个,占17.73%;劣于Ⅴ类的68个,占48.23%。省控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2.62%。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其中化学需氧量浓度和氨氮浓度超Ⅴ类标准断面均占36.17%。
    与2006年相比,在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4.3%的情况下,140个可比河流断面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的断面86个,氨氮浓度下降的断面88个。全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下降了7.76%,氨氮浓度年均值下降了7.83%。水质污染总体程度有所减轻。
    主要水系
    南水北调沿线
    南水北调沿线共有国控和省控监测点位43个,其中河流断面35个,湖泊点位8个。2007年,南水北调沿线监测点位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的2个,符合Ⅳ类标准的6个,Ⅴ类标准的14个,劣于Ⅴ类标准的13个。沿线河流断面的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1.6%,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2007年,南水北调沿线黄河以南段22个省控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7.10毫克/升、3.20毫克/升,与2006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1.7%、21.2%。南水北调沿线河流断面总体水质较去年有明显改善。
    淮河流域
    省辖淮河流域省控29条河流54个断面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断面5个,占9.3%,全部在沂沭河水系;符合Ⅳ类标准的17个,占31.5%;符合Ⅴ类标准的17个,占31.5%;劣于Ⅴ类标准的15个,占27.8%。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35.2%,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省辖淮河流域10个省界断面中,1个符合Ⅲ类标准,8个符合Ⅳ类标准,1个符合Ⅴ类标准。
    2007年,国家考核的省辖淮河流域28个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84毫克/升、2.95毫克/升,与2006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9.8%、23.9%。其中,国家考核的8个跨省界断面,除邳苍分洪道西偏泓断面外,其余7个均达到国家要求的2007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干流9个断面中,源头睦里庄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其他8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小清河支流13个断面中,孝妇河神头断面水质符合Ⅰ类标准,其他12个断面水质均劣于Ⅴ类标准,属于重度污染。小清河流域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2007年,小清河流域省控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3.51毫克/升、14.19毫克/升,与2006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2.0%、13.6%。小清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但除源头外,其他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污染仍十分严重。
    海河流域
    省辖海河流域27个断面中,除徒骇河申桥符合Ⅴ类标准外,其他26个断面均为劣Ⅴ类标准,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2007年,省辖海河流域省控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14.0毫克/升、6.9毫克/升,与2006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上升了1.6%、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13.5%。海河流域总体水质状况略有改善,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零,污染仍十分严重。
    半岛流域
    半岛流域28个断面中,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断面12个,占42.9%;符合Ⅳ类标准的6个,占21.4%;符合Ⅴ类标准的5个、占17.9%,劣于Ⅴ类标准的5个、占17.9%。半岛流域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1.4%。2007年,半岛流域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劣于Ⅴ类标准断面3个,占10.7%;氨氮浓度年均值劣于Ⅴ类标准断面2个,占7.1%。
    2007年,半岛流域28个省控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33.15毫克/升、1.05毫克/升,与2006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了1.6%,氨氮平均浓度上升了18.0%。
    湖泊
    全省4个湖泊的12个测点中,南四湖4个测点符合Ⅴ类标准,其他8个测点均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根据湖泊营养化程度评价结果,南四湖、大明湖、东平湖属轻度富营养,马踏湖属重度富营养。
    与2006年相比,东平湖营养化程度由中度富营养转为轻度富营养,水质有所改善;其他湖泊营养化程度没有大的变化,营养状态级别相同。全省湖泊水质总体与上年持平。
    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监测52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在31处地下水水源地的32个测点中,监测项目年均值超标的有4处4个测点。其中,菏泽第一、二、三水厂3个测点氟化物和总硬度年均值超标,枣庄丁庄水源地测点总硬度年均值超标。
    在21处地表水水源地的34个测点中,年均值无监测项目超标。
    与2006年相比,全省17个设区城市52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33.4亿吨,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16.8亿吨,占50.2%;工业废水排放量16.7亿吨,占49.8%。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1.98万吨,比上年下降5.04%。其中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1.59万吨,占57.78%;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39万吨,占42.22%。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造纸及纸制品业排放量最大,为12.16万吨,占44.04%。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排放总量7.67万吨,比上年下降7.85%。其中生活氨氮排放量5.66万吨,占69.9%;工业氨氮排放量2.01万吨,占30.1%。工业氨氮排放量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排放量最大,为0.49万吨,占26.85%。
    主要措施与行动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2007年,省政府先后召开了8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调度部署全省重点流域治污进展情况;组织制定全省重点河流“十一五”分年度水质改善最低目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先后对影响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的齐鲁石化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广饶县、滨州市滨城区等地区和单位实施了“区域限批”;2007年发布实施了山东省辖海河流域、半岛流域和小清河流域等地方性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流域内所有排污企业按照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开展限期治理;组织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我省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联合组织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2007年度考核中,名列淮河流域四省第一名。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2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48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量17.6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67.05%。
    近岸海域环境
    基本状况 
    2007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占27.0%,二类海水测点占58.0%,三类、四类海水测点分别占10.0%和2.0%,劣四类海水测点占3.0%。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3.7%,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活性磷酸盐。
    与2006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水质基本持平。
    主要措施与行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对渤海环境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参与国家《渤海环境治理总体规划》山东省部分的编写工作,为“十一五”期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组织实施了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海水浴场水质、直排海污染源以及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等的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入海河流、污染源基本情况专题调查和环渤海地区涉油污染企业排查。
    城市空气环境
    基本状况                           
    17个设区城市中,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菏泽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济南、枣庄、济宁、聊城符合三级标准。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负荷的42%;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占40%和18%。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为94.2%。17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范围在84.9%~100%之间。其中,东营、日照2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100%;威海、烟台、青岛、潍坊、泰安、临沂、滨州、莱芜、枣庄、菏泽、济宁、聊城12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90%以上;淄博、德州和济南3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80%以上。
    与2006年相比,全省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基本持平,符合二级标准城市减少2个,符合三级标准城市增加2个。全省无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
    城市降水
    17个设区城市采集降水样品1110个,检出酸雨样品18个,酸雨检出率1.62%。有酸雨样品检出的城市为济南和青岛,酸雨样品检出率分别为2.74%、19.05%。酸雨样品PH最小值为4.10,5月份出现在青岛市气象台测点。17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49~7.18之间,青岛PH年均值小于5.60,属酸雨城市,其他16城市pH年均值均大于5.60。
    与2006年相比,全省酸雨样品检出率下降了1.18百分点,但出现了酸雨城市。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2.22万吨,比上年下降了7.12%。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58.14万吨,占86.79%;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4.08万吨,占13.21%。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量最大,为95.92万吨,占63.93%。
    烟尘排放总量46.43万吨,比上年下降20.53%。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34.17万吨,占73.60%;生活烟尘排放量12.26万吨,占26.40%。在工业烟尘排放量中,火力发电业排放量最大,为14.68万吨,占46.64%。
    工业粉尘排放量30.36万吨,比上年下降6.05%。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排放量最大,为21.69万吨,占75.51%。
    主要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电厂装机容量31625MW,占全省装机容量的56.5%。其中,现役机组建成脱硫设施装机容量12072MW,“三同时”脱硫机组19553MW,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65万吨。2006和2007年国家和省重点电厂55台现役机组建成脱硫设施,装机容量10237MW,占国家“十一五”目标责任书要求我省建成脱硫机组容量的70%左右。
    2007年,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182台,装机容量222.44万千瓦,关停容量占国家下达全省“十一五”关停目标的55.6%;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企业17家,炼铁生产能力248万吨,炼钢生产能力370.6万吨;关停和淘汰焦炉2座,产能71万吨;关停立窑熟料生产线102条,涉及61家企业,淘汰落后熟料生产能力1000.5万吨。
    声环境
    基本状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07年,17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865个测点,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68.7%,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31.3%。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
    有13个设区城市3020个测点对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进行了监测。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98.4%,属于“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测点占1.6%。全省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属于“好”或“较好”。其中枣庄等1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82.4%;青岛等3个城市属于“较好”,占17.6%。
    17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道路长度1533.285km,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
    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道路长度占86.0%,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道路长度占14.0%。
    城市功能区噪声
    17设区城市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按点次达标统计,昼间达标率最高的为工业集中区,达标率97.7%;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70.8%。夜间达标率最高的为工业集中区,达标率85.1%;达标率最低的为特殊住宅区,达标率54.2%。全省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工业集中区达标率高于其它各类功能区。
    与上年相比,城市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主要措施与行动
    全省继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源综合整治,对固定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进行监督管理,大力推行城市环境安静居住小区建设。
    不断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确保考生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固体废物
    200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935.14万吨,比上年增加924.4万吨,增长8.4%。其中火力发电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457.1万吨、占30.6%。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06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63%,比2006年上升2.63个百分点。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1059.31万吨,综合利用量694.07万吨,处置274.64万吨,贮存90.60万吨。全省医疗废物产生量3.5万吨,集中处置量3.0万吨。全省跨省转移危险废物1080车,共计2.5万吨。
    全省已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41个,年处理量76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80.71%,比上年提高14.35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与行动
    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1183个企业申报产生危险废物1059.31万吨,涉及46个行业、38类危险废物。
    山东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邹平)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通过国家复核和省发改委审核,征用土地报告已批复;青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试运行;临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工程项目,正在选址中。
    全省17设区市均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已全部纳入集中处置,部分市已覆盖到乡、镇卫生所。
    积极协调钢铁、水泥、玻璃制造企业有效处置铬渣。2007年济南裕兴和青岛红星化工厂共处置铬渣17.4万吨,青岛红星化工厂堆存铬渣已于2007年5月底处置完毕。
    辐射环境
    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基本处于可控状态,未造成环境污染。济南、青岛两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陆地γ空气吸收剂量率未发现异常变化,仍处于当地放射性本底水平正常波动范围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济南市电磁辐射功率密度测值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主要措施与行动
    审批辐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29项;为250家单位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换购放射源223家(次),675枚;办理了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手续79批(次)。
    全省共举办了12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996人获得了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我省核电站建设取得进展,海阳核电站已开工建设,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厂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查。
    生态环境
    森林
    全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5131.8万亩,森林面积3816.9万亩,林木绿化率20.68%,活立木蓄积量8627.99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6338.53万立方米。全省人工林面积3816.9万亩。
    自然生态保护
    2007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1处拟建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评审,5处拟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通过评审。4个全国生态示范区获得命名,3个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通过省级初审,5个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通过验收。71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77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76处,面积110.8万公顷,生态功能保护区15处,面积68.1万公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24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62个,文明生态村1200多个。
    土地与耕地
    2007年,全省耕地面积750.7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22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81公顷,居全国第19位。
    全省沼泽面积695.9公顷,比上年减少12.7公顷;湖泊面积13.20万公顷,与上年持平;滩涂面积24.47万公顷,比上年减少0.11万公顷。
    截至2007年底,因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土地面积66617公顷,其中露天开采29504公顷,地下开采37113公顷。累计恢复治理面积40367公顷,治理率为60%。
    地下水资源
    2007年,全省区域地下水资源天然补给量193.46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159.81亿立方米。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48个设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燃气、集中供热、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176.23亿元,比上年增长9.8%。
    全省设市城市人口密度为1449人/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081.91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186.85平方公里;城市供水总量为27.1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46亿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32.91升,比上年减少7.05升,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8.79%;燃气普及率97.07%,城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2780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0%,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3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6%,比上年增加1.15个百分点。
    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候特点
    2007年,全省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高,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日照时数明显偏少。年内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多,气象灾害频繁。综合评价本年度气候属于一般年景。
    2007年,全省平均年降水量为793.5毫米,较常年偏多22.4%,比上年偏多246.7毫米,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8月份最多。全省平均气温为14.2℃,较常年偏高1.1℃,与1998、2006年持平,为1951年以来的同期最高值。各地在12.8(文登)~15.4℃(淄博)之间,鲁南大部、鲁西、鲁中部分地区在14.0℃以上,鲁中局部在15.0℃以上;半岛东部在13.0℃以下;其他地区在13.0~14.0℃之间。
    自然灾害
    2007年全省受1次沙尘暴影响。3月31日~4月1日,全省大部地区出现浮尘和扬沙天气。
    1~7月份,全省大部地区出现了旱情,受灾面积61.8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42亿元。春季旱情主要分布在鲁北、鲁中、和半岛的部分地区。夏初,潍坊、烟台、莱芜、淄博部分地区仍受干旱影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全省有害生物发生面积720.72万亩,防治645.21万亩;发生森林火灾32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78.2公顷,损失幼树量8.97万株,森林火灾受灾损失1400万元。
    全省农业环境污染次数177次,污染农田面积3041.71公顷,造成农产品损失量14091.57吨,直接经济损失1721.87万元。
    全省海洋污染事故12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亿元。陆源排污造成的海域污染事故3次,污染面积共35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23万元。
    山东海域全年共发生赤潮3 次,累计面积86.76 平方公里。引发赤潮的生物种类主要为无毒性的赤潮异弯藻、红色裸甲藻、具刺膝沟藻。
 

    专    栏
    1、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2007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6月2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工作指导的转变,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2007年12月15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鲁发〔2007〕21号),按照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12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明确要求完善节能减排保障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省级环保资金大幅增长,2007年省政府安排省级环保资金7.2亿元,比2006年增加2.99亿元,增幅达到71%。
    2、不断加强全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为了使全省环保工作紧张而有秩序地向前推进,省环保局根据环保形势与任务的要求,在开展10个重大环保问题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下发了24个重要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全省环境监管工作逐步向制度化、经常化和数字化转变。特别是为搞好对10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170多座城镇污水处理厂、5大流域60条主要河流和17个设区城市的监管,省环保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四个办法”,即《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和《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管的主要任务,切实强化了对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水气环境的日常监管,使全省环保工作由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为主,逐步转变为以事前监管、主动监管、经常性监管为主,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3.主要污染物减排
    2007年,省委、省政府先后19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把污染减排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3位副省长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确定给省环保局增设总量办等机构,增加行政和事业编制32人,为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编制实施了《2007年山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将年度减排任务层层落实到各市、县和各个减排项目,建立了对重点治污减排项目每季度调度一次的制度,积极推动治污减排项目加快建设;省环保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设置了总量减排、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点企业有效监管4个奖项,省财政每年拿出2.01亿元,对完成情况好的市实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了各市治污减排和改善环境的积极性。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了果断坚决的措施,经国家核查确认,2007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了5.04%,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7.12%,全面完成了省政府2007年初确定的“化学需氧量下降5%,二氧化硫下降7%”的年度减排任务。
    4.南水北调沿线治污
    截至2007年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确定的324个治污项目中,已建成245个,在建53个,未开工26个,项目建成率为75.6%,完成投资40.2亿元。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应建49座,已建成44座,建成率89.8%;回用水、除磷脱氮等附属工程应建80项,已完成53项,在建26项,建成率66.3%;工业治理项目149个,已建成147个,在建2个,建成率98.7%;中水截蓄导项目21个,在建1个;综合治理项目(人工湿地)16个,在建11个;垃圾处理项目8个,已建成1个,在建7个;船舶污染治理打捆项目1个,正在建设。
    5.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07年9月10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决定成立山东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9月14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7〕65号),公布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9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10月29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普查各阶段工作;12月上旬,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潍坊举办全省污染源普查骨干培训班,全省市、县两级普查办共900多人参加培训;12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告》。
    截至2007年底,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共配备专职人员2727人,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6945人,全省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预算共计4.3亿元,落实启动经费五千多万元。
    6.环境保护执法
    深入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发了《山东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7年,省政府组织开展了3次环保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工业污染源802家、城市污水处理厂232座、河流断面128个、入河排污口26个,对22家超标排污企业、50座污水处理厂、24个污染较重的河流以及8家脱硫设施进展较慢的燃煤电厂、14个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通报处理,对135件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追究了15名相关责任人责任。200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44万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0.85万家(次),对1432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3个县、区和3个企业实施了“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
    实施“四个办法”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累计检查监测省重点监管企业2.2万家(次),城市污水处理厂2.03万座(次),采集样品8.5万余个,获取监测数据24.2万个。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41家企业、 93个断面和 70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省通报,对5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解决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7.生态省建设
    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局印发了《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印发了《生态省建设2007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关于加强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意见》。对《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290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考核。启动了《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荣城、文登、乳山三市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生态市技术核查,青岛崂山、黄岛、城阳三区通过了生态区省级考核。
    8. 全省“三级五大自动监测体系”建设
    2007年,全省主要抓好对1001家重点监管企业、规划建设的17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70座, 60条主要河流87个断面、17设区城市的144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和17设区城市主要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围绕上述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全省加快“三级五大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水、气环境的监督管理。系统采用一点多发技术,通过无线方式实现省、市、县及排污单位同时接受并查看监测结果,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监控中心,重点监管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和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确定了“四统一、两分级”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四统一”,即统一监测指标、统一设备调试校正、统一数据传输方式和统一数据确认;“两分级”,即实行省、市分级建设、分级管理。通过实行统分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既调动各方面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共识性。
    2007年,全省“三级五大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共投入资金10.81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34亿元。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828家1041台套;已建成的14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142座;144个城市空气自动站全部建成;59个河流断面中55个已建成。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中心已基本建成,并实现了全省联网。
    9.全省环保能力建设
    2007年,结合国家“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急需”的原则,集中资金实施四项环保能力建设,即建设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中心,配备环境执法车辆及仪器设备,配备人工监测监管车辆和仪器设备,建设4个重点城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分中心。全省共投入资金3311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4404万元,省级投入9381万元,市、县级配套19328万元,配备各级环保部门监测、监察车辆292辆,监测、监察仪器设备5426台(套),大大提高了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能力。
    10.环保科技、标准与产业
    2007年,我省有1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1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2项获得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展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中 “重大输水工程调蓄湖泊水质安全保障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南水北调东线南四湖流域输水水质保障技术与工程示范课题”等7个专项课题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实施了国家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
    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5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形成覆盖全省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举办了10期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培训班。
    组织召开了造纸、电力、钢铁、焦化、水泥、酿酒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推广与经验交流会,开展了在用机动车检测社会化运营试点。新增国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32家,第三方社会化环保设施运营项目333个。截至2007年底,共举办36期环保设施运营技术管理培训班,培训3918人。
    先后对216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其中70家企业已通过绩效考核。积极发展“静脉产业”,截至2007年底我省已有6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3个城市、8个园区、12个企业(集团)成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2007年,坚持一手抓存量削减,一手抓增量控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把总量减排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环评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扩、改建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建设地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通过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新增污染源,有力地促进了污染减排和环境的改善。
    2007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8722个,其中省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626个,拒批或暂缓审批高能耗、高污染项目32个。11月13日-20日,省环保局组织对全省开发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省,已先后完成山东省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和山东省造纸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8个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3家企业集团造纸“十一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12.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境友好企业
    2007年2月寿光市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莱州、胶州、荣成等3个城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2007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平均得分为91.08分。地级市得分前六名依次为威海、日照(并列)、青岛、烟台、潍坊、东营,县级市得分前六名依次为荣成、即墨、平度、寿光、胶州、莱州。
    2007年,省局对各市上报的42家省级环境友好企业进行了技术评估,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5家企业进行了验收。
    13.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2007年,办理省、市、县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256件,政协提案401件,办结率为98.78%。
    全省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24556件,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25094件,处理率99.99%。
    全省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451批3055人次,其中反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1433批,已处理1450批,处理率99.93%。
    14.环境宣传教育
    组织齐鲁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对南水北调山东段沿线水污染防治和湿地保护、胶州湾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拍摄、制作了《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防治情况》电视专题片;与大众报业集团《经济导报》联合开展了“青山、碧水、蓝天的呼唤”系列宣传报道;命名了第四批281所省级“绿色学校”和第三批 101家省级“绿色社区”,创建了9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1家国家级“绿色社区”;命名首批12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不断加大山东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发稿124篇,在《大众日报》、省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发稿528篇。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专业媒体的舆论督导作用,全省发表稿件1369篇,切实扩大了山东环保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山东环境》网站的宣传作用,全年共发布新闻稿件14815篇,建立新闻专题9个。制定了《山东环境》网站栏目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制定了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
    15.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2007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分别达到625家、431家和67家,认证产品数量分别达到1875个、906个和172个,基地面积分别达到850万亩、670万亩和30万亩。
    16.国际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加强了与韩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以及欧盟、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的合作与交流,与25个国家、2个地区、9个国际组织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在日本、韩国建立了2个培训基地;召开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韩国环境部环保合作事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办了山东—韩国环保合作项目对接洽谈会等14个环保合作对接洽谈会、交流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赠款等5亿多美元;组织开展了欧盟水资源管理和UNDP赠款等项目。
    编写了《日本环境管理》、《美国环境管理》、《欧盟环境管理》、《韩国环境管理》等参考资料;接待400多人次来访,派出人员8批79人次赴国外培训、考察、访问,邀请外国专家31人次来山东进行技术讲座。
    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行动,召开了山东省消耗臭氧层物质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创建臭氧层友好省”考核验收;开展了全省医用气雾剂行业淘汰氟氯烃类物质(CFCs)工作,利用履约机制引进外资3600多万美元,用于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争取多边基金赠送设备30台(套)。
    召开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研讨会和项目推介会,开展了CDM项目的筛选和培育工作。截止2007年底,山东省已有40多个CDM项目被国家批准。
    200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主编单位
    省环保局
    参编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统计局
    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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